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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B/T 6063一92磁粉探伤用磁粉技术条件

作者:宏旭探伤机 发表时间:2013/6/23 19:27:51

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

JB/T 606392

磁粉探伤用磁粉技术条件

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磁粉探伤用磁粉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于湿法探伤用的非荧光磁粉干粉、荧光磁粉干粉也适用于干法探伤用的非荧光磁粉干粉

本标准不适用于湿法探伤用磁膏。

引用标准

IB/T 6066 磁粉探伤用标准试块

湿法探伤用非荧光磁粉干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

3.1 杂质

在如下情况下用目视法检查试验用磁悬液时,不应有外来材料、结块、浮渣

a.在按 6.4条研制试验用磁悬液的过程中;

b.在搅拌磁悬液后,让其竖立静置 30min以后轻微摇动;

c. 在测定产品的其他性能过程中

3.2 颜色

在不 低 于 10 00l的白光强度下检查。玻璃容器中分散良好的磁悬液试样应呈墨色、红色或需方要求的颜色。

3.3 颗粒尺寸

1L载液中加 20g非荧光磁粉的磁悬液通过孔径为0.0 45m m<320)的标准检验筛,在用1L原载液冲洗筛子,干燥筛子后测定未能通过筛子的残留干粉重量,以示出残留干粉与原始干粉重量间的关系,并以百分数表示。通过筛子的重量不应低于98%

3.4 悬浮性

用附 录 A(补充件)中所述的酒精沉淀法进行测量,酒精和磁粉明显分界处的磁粉柱高度应不低于180mm。不允许出现没有明显分界的情况

3.5 磁吸附

磁粉应能从载液中被吸附和除去,在容器底部不应有残留物。测试方法如下:

3.5.1 制备一只电磁铁,电磁铁的铁芯为工业纯铁,直径7.8 m m0.8 m m、长度75m m3m m,在一端装上50 mm长的非磁性手柄,在铁芯上用直径2 mm的漆包铜线绕25圈。也可用与其相当的电磁铁。

3.5.2 100 mL6.4条新配制并搅拌均匀的磁悬液倒进直径为60 mm1.50 mL玻璃烧杯中。将通有15 A直流电的上述电磁铁垂直降入磁悬液中吸起磁粉,然后小心从中移出,再切断电流,从电磁铁上取下磁粉,重复此操作直至所有可吸起的磁粉都从载液中取出为止。然后使烧杯中的载液静置30 min以上,在白色衬底面板上检查烧杯底部有无残留物。检查面上的白光强度不应低于1 000 Ix.

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-05-05批准1993-07-01实施

JB/T 606392

3.6 灵敏度

应根据需方的规定用直流法、交流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测试。

3.6.1 采用直流法时,磁粉应能显示出JB/T 6066中的直流环形标准试块上的5个孔测试方法是:将一根直径为29 mm1 mm、长度大于400 mm的铜棒(或铝棒)穿过环的中心,环要置于棒长度的中部,让第五孔置于12点时钟的位置,在磁粉探伤装置上使2 500 A全波整流电通过此铜棒(或铝棒)对环进行周向磁化。施加搅拌均匀的,并杂质、磁吸附、颜色、颗粒尺寸、悬浮性及浓度检查均合格的试验用磁悬液,以湿连续法进行测定。检查在通电后1 min内于白光下进行。检查面处的白光强度不应低于1 000 Ix

3.6.2 采用交流电湿连续法检查时,磁粉应能显示出JB/T 6066中的交流标准试块上的2个孔。测试方法是:将试块夹持在磁粉探伤装置上,通以750 A(有效值)的交流电,并施加搅拌均匀的并杂质、颜色、磁吸附、颗粒尺寸、悬浮性及浓度检查均合格的试验用磁悬液,将试块上最接近表面的孔置于12点时钟的位置,检查它在环的外表面上磁痕的显示情况。然后依次将第二和第三孔移至12点时钟的位置,检查每个孔在环的外表面上磁痕的显示情况。检查面处的白光强度不应低于1 000 Ix,

湿法探伤用荧光磁粉干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

4.1 杂质

同 3. 1 条。

4.2 颜色

除另有规定外,荧光磁粉用紫外线激发应呈黄绿色。这可按 4.6 条进行灵敏度试验时,在暗区通过观察所形成的磁痕来确定,暗区的白光强度不应超过201.照射荧光磁粉的紫外线波长范围应是320-400n m、中心波长为365n m,照射到试件面的紫外线辐照度不应低于10 00u W / cm',

4.3 颗粒尺寸

1L载液中加20g 荧光磁粉的磁悬液通过孔径为0.045(320)的标准检验筛,再用1L原载液冲洗筛子,干燥筛子后测定未能通过筛子的残留千粉重量,以示出残留干粉与原始干粉重量间的关系,并以百分数表示。通过筛子的重量不应低于98%

4.4 悬浮性

同 3. 4 条。

4.5 磁吸附

同 3.

4.6 灵敏度

4.6门标准试块试验同3. 6条,但应在符合4.2条规定的暗区和紫外线辐照度下检查

4.6.2 缺陷一本底的对比试验

准备一个带缺陷的试样,试样表面粗糙度对产品来说应具有代表性,试样的缺陷性质和尺寸应是日常探伤所希望发现的。用合格的荧光磁悬液浇注经磁化过的此试样,在符合

4. 2条规定的暗区和紫外线

辐照度下观察磁痕,显示应明显清晰,在缺陷周围的本底荧光其亮度不应使探测缺陷感到困难。

4.7 耐用性

6. 4条规定配制并经搅拌均匀不少于400m L的荧光磁悬液,放在1L容量的恒速搅拌器内搅拌2 min5 min,重复此操作5次,然后按4. 6条规定进行灵敏度试验。此时荧光磁悬液应保持原始的灵敏度、颜色和显示亮度搅拌速度应为10 000^-12 000 r/min,

4.8 长期耐久性

1. 5 L6.4条新配制并搅拌均匀的荧光磁悬液在室温下静放至少14d ,此荧光磁粉应保持原始的灵敏度、颜色和显示亮度。磁悬液应能很好的再分散,并能满足4.2条、4.5条、4.6条和4. 7条的性能要求。

JB/T 606392

5.干法探伤用磁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

5.1 杂质

用目视法检查,应表现干燥,流动性、分散性好,无外来材料,无团块。

5.2 颜色

应为黑 色 、红色或需方要求的颜色。将千粉撤在一张最小尺寸为250m mX 3 00m m的白纸上,均匀夜盖一块直径不小于100 mm的面积,用白光检查颜色,白光强度不小于1 000lx

53. 颗粒尺寸

将一定量的干磁粉用孔径为0.18 mm( 80)标准检验筛过筛,然后测定未能通过筛子的残留粉重量,以示出残留粉与原始磁粉重量间的关系,并以百分数表示。通过筛子的磁粉重量不应低于98 %

:根据需方要求,也可在订单中规定其他的筛孔尺寸。

5.4 磁吸附

5.4.1 3.5.1条制备电磁铁。

5.4.2 将重量为20 g的新干磁粉均匀地撒在面积不小于250 mm X 300 mm的干净白纸上,再将通有15A直流电的上述电磁铁放在磁粉上方,使上层磁粉能平缓地被吸附到磁铁上,小心将吸有进粉的滋铁移开,然后切断电流,从电磁铁上取下磁粉,重复操作直至所有磁粉被全部吸完。检查白纸表面留下的粉末,重量比不得超过2%

5.5 灵敏度

5.5.1 采用直流电时磁粉应能显示出JB/T 6066中直流环形标准块上的6个孔。测试方法是:将一直径为29 mm1 mm、长度大于400 mm的铜棒(或铝棒)穿过环中心,环要置于12点时钟位f,在磁粉探伤装置上使2 500A的全波整流电通过此铜棒(或铝棒)对环进行周向磁化。在电流通过时用一合适的喷洒器具将杂质、颜色、顺粒尺寸、磁吸附等性能均合格的试验用干磁粉施加到环表面。检查在通电后1 min内于白光下进行。检查面处的白光强度不应小于1 000 lx o

5.5.2 采用交流电时,磁粉应能显示出JB/T 6066中交流标准试块上的2个孔。侧试方法与3.6.2条相同,使750A(有效值)交流电通过中心铜棒(或铝棒),通电的同时将杂质、颜色、颗粒尺寸、磁吸附等性能均合格的试验用干磁粉施加到试块表面,并检查其显示情况。检查处的白光强度不应小于1 0001x,经需方同意,也可用其他方法,

位验规则

6.1 检验报告

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每一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,报告内容除了反映该批产品各项技术要求符合本标准规定之外,还应包括需方订货单号、产品名称、批号、产品颜色、数量和试验所用的载液。

注:一批产品是指用同一炉批的原材料,在相同的工艺条件下一次生产的产品

6.2 型式检脸

6.2.1 每批磁粉(产品)应按3,4,5章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,全部进行检验。必要时经供需双方协议,还可增加检验项目,如化学成分分析等。

6.2.2 在如下情况,必须进行型式检验:

a. 对成分、加工设备或制造工艺作任何变动时;

b. 产品质量有较大波动时;

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需方提出要求时

6.3 出厂检验

6.3.1 每批磁粉(产品)应分别按3,4(可不包括长期耐久性)5章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。

6.3.2 检验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的足够重复3次试验的3份样品数量中进行,一个项目一次检验不合格,可从另一份样品数量中抽取试样重复进行一次检验,只要一个项目复检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不合格,需方可以拒收。

6.3.3 当供需双方协议订有统计采样计划及质量验收水平时,可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并代替632条的规定。

6.4 试验用磁悬液的配制

对于湿法用磁粉,需用磁悬液来进行性能测试时,其磁悬液的配制方法是:将一定量的湿法用干磁粉加入到闪点(闭口)大于94,粘度在38℃时低于3. 0 X 10-4m2/s、无荧光、总酸值小于0.05mgKOH/g的无味煤油中,也可采用需方规定的其他载液。

对于荧光磁粉,在100m L磁悬液中,磁粉含量为 0.1 -0.3 m L;对于非荧光磁粉,在 100m L磁悬液中,磁粉含量为1.2 -2.5m L.磁悬液浓度的验证方法是:将磁悬液搅拌均匀,取100m L注人带刻度的磁悬液测定管中,使管直立静放至少30 min,以。. 1 mL的精度读出100 mL磁悬液中沉积的磁粉体积。

7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

7.一批产品在经批准认可的情况下,可分装在适合运输和使用的不透光容器中,容器应有较好的防潮能力。

7.2 每一容器上均应有在正常搬运中不易消失的标志,内容包括:

a. 制造厂厂名;

b. 产品名称;

c. 本标准编号及试验所用载液;

d. 磁粉类别和颜色;

e. 制造日期;

f. 批号 ;

g数量。

7.3 磁粉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发运。

7.4 磁粉应贮存在干燥场所。

8.其他

供方在报价和确认需方合同时均应提及本标准

JB/T 606392

附 录 A

酒精沉淀法检验

湿法用磁粉悬浮性能的检验方法

(补 充 件 )

A1 检验准备

将一根长400mm、内径为10m m1m m的玻璃管垂直固定在一支架上,用夹子夹紧。管子上有两个刻度,一个在下塞端部水平线上,另一个在距前一刻度300~ 处,两刻度之间以每10 mm等分刻度。

A2 检验程序

A2.1 用工业天平称出3g未经磁化的磁粉试样。

A2.2 往玻璃管内倒入无水乙醇至150 mm高度处。

A2.3 将称好的3g磁粉试样倒人有无水乙醇的玻璃管内,然后用力摇晃直至均匀混合。

A2.4 再往玻璃管内注人无水乙醇至300 mm高度处

A2.5 堵上塞子,反复倒置玻璃管,使磁粉与无水乙醇均匀混合。

A2.6 停止倒置后,迅速将玻璃管直立固定在夹子上,静置3 min,读出明显分界处的磁粉柱高度。

A2.7 按上述步骤试验3次,每次更换新磁粉,然后取3次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测试结果。

附加说明:

本标准由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。

本标准由航空航天部六二一所、北京内燃机总厂负责起草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目秀、陈健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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